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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远飞助学培训学校教学楼管理制度
发布人:梁琪嘉 时间:2012-11-6

教学楼管理制度

教学楼是进行教学活动的重要场所,为了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保证良好的学习环境,特制定教学楼管理规定如下:

.办公室值班人员负责定时开关楼门,除节假日封楼外。每天早上600开楼门,中午1230清楼锁楼门。下午200开楼门,晚上1120之前清楼锁楼门。

. 所有教室由校办公室统一调配使用,由专人负责公物管理、维修。

. 教学楼公物均登记入册,公物损坏及时报修,先交赔偿金后维修,损坏或遗失要照价赔偿,故意损坏加倍赔偿。

. 坚持卫生清扫保洁制度。自觉保持教学楼内的公共卫生,做到“六无”:地面无污迹、果皮、纸屑、食品袋、垃圾,室内、走廊、楼梯无蜘蛛网, 门窗无尘埃,桌面无污迹、无乱刻、乱画, 墙壁无脚印、球印,教室、走廊墙壁无乱张贴。严禁向窗外楼下扔废弃物。

. 教室内布置美观大方、有思想性、艺术性、有激励性,不乱贴、乱挂、乱摆、乱钉。

. 保持教学楼安静,严禁在楼内大声喧哗,追逐打闹,不准在教学楼内进行文体活动,严禁进行危险性活动。

. 注重个人仪表, 不准穿吊带背心、短裤、拖鞋、吊带裙进入教学楼。

. 注意节约用水、用电。随手关水、关灯、关电扇、空调,严禁长流水、长明灯。

. 注意防盗、防火和安全用电,学生的贵重物品、现金严禁在教室内存放, 要随身携带。做到人走锁门,不准私自接电源、灯、开关、插座等。

. 师生车辆按学校指定范围存放;严禁在教学楼内停放,如有违者除通报批评外罚款5—10元。

十一. 上课期间非教学人员及校外人员不得到教学楼从事其他活动。

                          

                                            20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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