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考勤请假制度
学生在校期间必须认真履行《中小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学生上课及参加各项活动均要记录考勤。
一、考勤范围
上课以及其他规定必须参加的集体活动。
二、考勤执行
考勤工作由班主任具体执行,校区主管领导、协管人员督查。
三、考勤内容
分为到、迟到、中途离开、早退、病假、事假、旷课。
1、到:指在规定开始时间5分钟前到位者。
2、迟到:在规定开始时间前5分钟未到位者。
3、中途离开:在规定的时间内未请假,中途私自离开者。
4、早退:在规定结束时间前离开者。
5、病假:因生病不能参加有关活动者。
(1)学生生病必须及时向班主任请假,在家生病由家长请假。
(2)未经批准的病假一律按旷课处理。
6、事假:
(1)学生因个人私事请假为事假。
(2)学生在校学习期间一般不得请事假。
(3)特殊情况需请事假者,必须由家长请假。
7、旷课:
凡在需考勤的活动时间内,未请假或请假未经审批而缺席者作旷课处理。旷课按课时计算,每天算十二节课。
四、请假手续
1、请假须班主任填写假条,日期及人数均须大写,否则无效。
2、病、事假一律不得请人代请,必须由家长请假。
3、有特殊情况不能事先填写假条请假的,经核查属实后及时补假,否则作旷课处理。
4、外租房因病因事不能由家长请假的,三日内提供相关证明(事假提供家长证明,病假提供医院证明,否则按旷课处理)
五、考勤处理
参照相关量化管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