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专业占六文化占四折算的省份
广东省
综合分计算分为两种方式。
音乐类、美术类和舞蹈类统考院校(专业)投档总分750分,以普通高考文化课总分和术科统考分数合成的总分排序情况投档。
总分合成计算公式为:考生总分=文化课成绩×40%+术科统考成绩×2.5×60%。
广播电视编导类统考院校(专业)投档总分750分,以普通高考文化课总分和术科统考分数合成的总分排序情况进行投档。
总分合成计算公式为:考生总分=文化课成绩×60%+术科统考成绩×2.5×40%。
考生总分排序规则为:按合成总分从高到低排序,合成总分相同时,依照术科统考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术科统考成绩仍相同时,按照普通高考语文、英语、文科综合/理科综合、文科数学/理科数学科目成绩依次排序。
福建省
艺术类投档时按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综合分相同时,先按同等优先,再按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以此确定每一个考生在其群体中的位次。
单科成绩的排列顺序:
文科艺术类按省级专业统考成绩、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
理科艺术类按照省级专业统考成绩、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
其中,文考总分加上政策性加分不低于专科文考录取控制分数线、省级专业统考成绩不低于专科省级专业统考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才具有专科综合分位次。
艺术类投档综合分计算按专业不同分为四种:
1. 美术、播音与主持类的综合分=(考生文考总分+政策性加分)×40%+考生省级专业统考成绩×2.5×60%。
2.编导类的综合分=(考生文考总分+政策性加分)×60%+考生省级专业统考成绩×2.5×40%。
3.书法类的综合分=(考生文考总分+政策性加分)×50%+考生省级专业统考成绩×2.5×50%。
4.音乐、舞蹈、摄影、表演类的综合分=(考生文考总分+政策性加分)×30%+考生省级专业统考成绩×2.5×70%。
天津市
艺术类投档排序和综合分折算方法都分为两种方式:
1.美术与设计学类、戏剧与影视学类(不含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按照综合分排序,综合分折算方法如下:
(1)美术与设计学类综合分=文化总分×40%+专业统考成绩×2.5×60%。
(2)戏剧与影视学类综合分=文化总分+专业统考成绩×3.75。
2.舞蹈学类及体育舞蹈专业按照市级统考专业成绩排序,投档后由招生高校依据本校艺术类招生章程中的录取规则实施录取并安排专业。
黑龙江省
艺术类按综合分(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作为投档成绩,按投档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位次。
如投档成绩相同,按专业课成绩排序确定位次;如专业课成绩也相同,再按文化课成绩依次比较语文、外语、文科综合/理科综合成绩排序确定位次。
投档成绩计算公式:
投档成绩(综合分)=(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满分×750)×60%+文化课成绩×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