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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日-7日报名!中央美术学院2020年本科招生章程(1)
发布人:肖玲莉 时间:2020-1-4

今年招生人数:957人,去年招生人数811人。扩招了146人。

  书法扩扎5人,

  造型减招9人。

  新增艺术与设计管理专业(中外合作):150人

  考试内容:

  书法学增加了篆刻创作。

  艺术学理论增了面试环节。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落实教育部阳光招生工作要求,规范招生行为,保障考生合法权益,保证我校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为中央美术学院,简称中央美院、央美。英文名称Central Academy of Fine Arts,英文缩写为CAFA

学校注册法定住所地为北京市朝阳区花家地南街8号。现有望京校区(北京市朝阳区花家地南街8号)、燕郊校区(河北省三河市燕郊经济开发区燕顺路177号)、上海校区(上海浦东新区临港新城环湖南二路1099号)三个校区开展本科教学。

学校官方网址为:http://www.cafa.edu.cn

上级主管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第三条 办学类型及层次:公办普通高校。中央美术学院是新中国设立的第一所高等美术教育学府,其前身始于1918年的国立北京美术学校。学校历经百年的发展,建立了完善的具有鲜明中国特色的现代美术教育体系,具有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并设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第四条 颁发证书: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中央美术学院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中央美术学院学位证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达到中外双方毕业和学位授予标准,颁发双方相应证书。

第五条 中央美术学院招生工作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德、智、体、美、劳表现,择优录取。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中央美术学院招生委员会负责拟定本科招生规模、招生章程及录取方案,讨论决定招生其它重要事宜。

第七条 中央美术学院招生处作为组织和实施招生考试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本科招生考试的日常工作。

第八条 中央美术学院根据招生工作需要组建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工作组,在招生处领导下负责该地区招生考试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第九条 中央美术学院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条 中央美术学院根据办学宗旨、学科专业建设重点以及教学资源等综合因素科学、合理地确定招生计划。面向全国招生,不编制分省计划,无预留计划。2020年度各学院招生计划如下:


1:含1个新疆少数民族协作计划。

2:城市设计学院设在燕郊校区。

3:中央美术学院(中法)艺术与设计管理学院为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办学地点在上海,详细介绍参见《中央美术学院(中法)艺术与设计管理学院招生简章》。

第四章 报名

第十一条 报考条件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同等学力,身心健康,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体检要求及我校专业学习的要求,非色盲,考生必须按艺术类报名文化课全国统一考试;部队现役军人经部队相关部门批准后符合前述条件可以报考。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 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      

2. 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 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暂停高校招生考试资格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4. 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5. 在我校专业考试作弊且未满三年者。

第十二条 报名方式

所有考生一律通过我校招生报名系统报名,并缴纳报考费(报考费一经缴纳恕不退还)。单个专业考试报考费160/人,缴费成功后,报考信息不能更改。如因个人原因需更改报考信息,可作废当前报考专业后重新缴费报考。

考生可以根据专业考试时间的不同,选择报考多个专业并分别参加专业考试。

报名时间:202012日--17日(09:00--22:00

报名途径:
    电脑端报名网址:
http://zs.cafa.edu.cn    备用报名网址:http://zsbm.cafa.edu.cn(暂未开通)
    手机端报名关注中央美术学院招生处微信公众号报名,微信公众号及二维码见文末。

第十三条 在线确认及准考证打印

所有考生须按照我校报名系统要求进行在线确认,我校将对考生的身份信息进行核验,核验通过者方可参加考试。

确认时间:202021日--23日(09:00--22:00)。

专业考试准考证于2020220--223日通过我校报名系统打印。

第十四条 我校本科阶段仅开设大学英语课程,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第十五条 考生应严格遵守诚信考试原则,真实、****填报本人各项信息,并认真核对确认。

第五章 考试

第十六条 所有考生必须参加我校专业考试和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文化课统一考试。

第十七条 专业考试安排

(一)我校仅设置望京考区和燕郊考区,各专业具体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二)专业考试科目和时间 

(三)专业考试工具要求

四)专业考试注意事项

1.造型艺术专业素描考试午间不允许离场,请考生自备午餐;

2.艺术设计、城市艺术设计、建筑学专业所有科目的考试及造型艺术专业命题速写、书法学专业书法创作、篆刻创作、实验艺术专业命题创作科目的考试考生中途不得离场;

3.专业考试可以使用定画液。“(三)专业考试工具要求”表格中各专业有限定工具材料的,一律按要求使用,若考生未按要求使用,阅卷时按违规处理;

4.所有考试用纸(含草稿纸及篆刻石材)由我校统一提供,其他绘画工具材料考生自备。画板需保持整洁,不得带有图案和文字;

5.开考后15分钟考生不得入场;

6.请统一使用美纹纸胶带粘裱四边(书法试卷和理论答题卡除外),试卷使用方向若考题无要求则不限,不得污损条形码;

7.艺术学理论的专业考试包含笔试和面试,笔试合格者方可参加面试。笔试成绩及面试安排将于面试前一周公布。我校根据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的总分确定专业合格名单。

第十八条 专业考试成绩查询及专业志愿确认

(一)成绩查询:20204月中旬考生可登陆我校报名系统查询。

(二)我校专业考试合格人数不超过当年招生总计划的4倍,省统考成绩未到达本科合格线者校考成绩无效(无省级统考或省统考未涉及专业除外)。

(三)专业确认:凡取得两个及以上专业合格的考生均须在2020626--629日(09:00--22:00)登陆我校报名系统进行专业确认,确定一个最终报考专业(华侨港澳台考生除外),考生高考志愿填报我校时的专业志愿应与在我校确认专业一致,我校在录取时,以我校系统确认的专业为准。

第十九条 考生文化课考试及注意事项

(一)考生原则上在户籍所在地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文化课统一考试,按艺术类报名。

(二)报考我校的考生请认真填写高考体检表中的每一项信息,特别是“既往病史”一栏。我校新生入学复查时,如发现考生提供虚假的高考体检信息,或发现考生隐瞒病史,将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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